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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对近万起处分执行开展检查 严防执行"打折扣"
2019-05-16 16:23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张某受到处分后,为什么没按规定调整工资?违规发放的工资为什么不及时追缴?”日前,天津市纪委监委派员赴宁河区检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组发现问题后,当场严肃指出这个错误。原来,宁河区文化馆职工张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后,未按照规定调整其工资,累计违规发放3万余元,直至检查组发现问题后才予以全额追回。   

前不久,天津市纪委监委组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作出的近万份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坚决清理和查处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搞变通”“打折扣”现象,切实强化纪律刚性。   

“此次检查的范围涵盖全市16个区纪委监委和44个派驻(派出)机构,共对9460名受处分人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实现检查全覆盖,以‘大起底’检查确保处分决定‘无漏洞’执行。”天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程庆颐说。   

据介绍,此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342个,涉及338名受处分人,约占案件总数的3.57%。涉及处分决定未及时归入人事档案,受处分人职务和工资调整、追缴不到位,处分决定不送达不宣布,处分决定宣布送达不规范,纪律处分后年度考核和回访教育不合规,处分决定书内容格式不规范等6个方面。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根到底,还是个别党组织和干部责任意识欠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程庆颐说。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对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认识有偏差,主观上认为处分决定已经作出,案件查处就算完结,执行工作主要是其他部门的职责。   

红桥区纪委监委一名参加专项检查的同志说:“有的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对处分决定执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动真碰硬,严重损害处分决定的严肃性、权威性。”   

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天津市纪委监委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跟踪督办,无论哪种不到位,无论怎么打“白条”,都要限期整改到位。   

“红桥区城投公司总经理范某等向纪检监察机关虚假回复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东丽区卫计委人事科科长崔某违规确定受处分人考核档次及调整工资档次……”天津市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   

“处分决定执行到位,纪律才让人敬畏。对能够立即纠正、补救的问题,即查即改;对客观上存在执行困难的问题,积极开展协调;对已经执行完毕且没有重新执行必要的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在以后工作中加以规范,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天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天津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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