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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委办公厅印发《若干措施》 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
2019-04-19 09:31   天津日报

4月11日,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更好地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在“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中建功立业,制定如下措施。  

一、着力解决党性不纯、政绩观错位的问题

1.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的重要指示批示,实行台账管理,持续跟踪督办,逐项抓好落实。坚决防止和纠正贯彻落实中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只做嘴上虚功、不做脚上实功等问题。  

2.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以抓落实为导向,以办成事为标准,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  

3.以深化我市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为抓手,从市级机关做起,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对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进行大排查,并将其纳入巡视巡察重要内容。  

二、着力解决文山会海反弹回潮问题

4.大幅精简文件。2019年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总量减少30%以上。市委、市政府文件的分工方案,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细则、年度工作要点等,一般不再印发市委、市政府文件。除有明确规定外,各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文件,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一般不再制定实施意见和细则。  

5.严格规范发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实行党政联合发文;议事协调机构、部门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问题的,不以党委、政府名义发文。未经批准,部门、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下一级党委、政府或非成员单位印发布置工作任务的文件。  

6.发扬“短实新”文风,坚决压缩文件篇幅,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  

7.严格执行市委年度会议计划,没有列入计划的原则上不得召开,临时增加的会议从严审批,加强全市性会议统筹,确保2019年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减少30%以上。  

8.凡需传达部署到基层的工作,在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更多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等形式,一次性传达到基层,不再层层开会。能合并、套开的会议尽量合并、套开。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不再召开部署会议。  

9.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参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50人,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参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0人。除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的会议,未经批准不得要求下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部门一把手参会。部门召开会议邀请市领导同志参加,一律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统筹安排,不得自行邀请。  

10.提高会议实效,部署性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一般不超过2小时,不介绍出席领导和参会人员,交流发言单位不超过3家,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6分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文件和工作部署,不得一味求快,不刻意搞传达不过夜。  

11.市领导同志到基层了解情况的调研活动,一般采取随机访、暗访,不打招呼、不事先“踩点”,直奔基层,直插现场,不得搞层层多人陪同。加强对调研活动的统筹,避免扎堆调研,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  

三、着力解决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的问题

12.严格执行督促检查考核年度计划,没有列入计划的一律不得开展,确需开展的按程序报批,对街镇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目标要确保执行到位,市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市级部门每年最多开展一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  

13.除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及依法依规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外,市级部门不得设置以区、街镇两级党委和政府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考核项目,不得在部门文件中自行规定全市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不得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督查检查考核。  

14.各级党政部门加强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统筹协调,能合并的合并、能联合的联合,切实减少重复督查、多头检查、无效考核。不得“工作刚安排就督查、刚部署就考核”。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报材料。  

15.强化结果导向,考核评价关键看有没有解决实际问题、群众评价怎么样。坚决纠正机械式做法,不得简单以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来代替对实际工作评价。巡视巡察、环保督察、政府督查、党建考核、绩效考评等工作要开展调查研究,倾听基层意见,提出优化改进措施。  

16.对涉及城市评选评比表彰的各类创建活动进行集中清理,该撤销的撤销,该合并的合并。除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明确规定事项外,不得动辄设置“一票否决”、签订“责任状”,已经设置的,一律取消。不得以属地管理为由变相向基层推卸责任,不得将本级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转嫁给下一级。  

四、着力解决问责不力和问责泛化简单化、干部不敢担当作为问题

17.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  

18.认真落实《关于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励担当作为创新竞进的意见(试行)》、《天津市受问责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和《天津市干部干事创业容错免责操作规程》,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干部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担当作为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符合容错条件及情形的,不予问责或从轻问责。对影响期满、表现良好、实绩突出的被问责干部,该表彰的表彰,该使用的使用。  

19.落实澄清正名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最大限度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改进谈话和函询工作方法,有效减轻干部不必要的心理负担。  

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项工作机制

20.建立由市委办公厅牵头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工作,市委督查室承担专项工作机制日常工作。  

2019年是“基层减负年”。各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一把手负总责,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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