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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天津农学院纪检监察组深入学习贯彻修明书记在市纪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
2020-12-17 15:28   驻天津农学院纪检监察组

2020年12月8日,市纪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召开,开展专题述责述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邓修明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按照市纪委监委要求,12月13日,驻校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内工作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修明书记讲话精神,并及时将讲话报驻在高校党委学习领会、贯彻落实。  

徐兴云组长指出,修明书记的讲话对我们的工作具有极强的指导性,为更好地理清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高校党委之间的关系指明了方向。一是纪检监察组要履行好监督专责。要强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等落实情况,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创新监督理念和方式方法,注重抓早抓小、防患未然,把握政策策略、贯通纪法情理,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二是督促党委不断强化履行主体责任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深刻把握主体责任的内容、落实主体和落实机制,坚持清单明责、检查促责、考核压责、述责评责、失责问责,着力构建责任落实的闭环体系和完整链条。三是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同题共答。要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一盘棋”思想,纪检监察组和驻在高校党委都要主动向前迈一步,为其他责任主体发挥作用提供支持,真正实现各类责任主体知责负责尽责的“大合唱”。  

徐兴云组长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既要聚焦主责主业,又要将支持寓于监督之中,为正确履职、积极履职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撑腰鼓劲、清障开道。下一步驻校纪检监察组要对照全会要求,主动作为、认真组织好本年度驻在高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有关工作。  

(撰稿:阮婷;审核: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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